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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黑客新闻] [10.24]木马加密用户数据勒索 敲诈者获刑四年

[10.24]木马加密用户数据勒索 敲诈者获刑四年

去年6月,名为敲诈者(Tro-jan_Agent.BQ)的木马病毒曾让许多计算机用户陷入窘境。据公诉方指控,2006年6月间,欧阳俊曦利用其个人网站“新曦网”传播其编写的redplus.exe程序,该程序能将被感染的计算机存储的名称是中文、后缀是xls、doc、mdb、ppt和wps的资料隐藏,使计算机系统无法正常运行。

  欧阳俊曦在其上传到“新曦网”的redplus.exe程序中设置了“硬盘资料丢失了,必须修复丢失资料,则需汇款人民币49至99元不等的金额到欧阳俊曦指定的银行账户,以获得正版软件序列号”的警示语,向被感染的计算机用户勒索款项。2006年6月7日至同月23日,欧阳俊曦共索取款项95笔,合计人民币7061.05元。

  2006年6月23日欧阳俊曦从个人网站上删除该程序。2006年7月3日,欧阳俊曦向公安机关投案,并主动供认了其涉嫌的犯罪事实。

  据事主何先生陈述,2006年6月15日,他在办公室用计算机上网时,下载了一个压缩包,解压后运行发现弹出一个记事本,他没看里面有什么内容就直接关掉了。第二天开机时,他发现很多文档找不到,并弹出一个对话框,要求他汇入人民币80元到“9558803602145217931”的账号,联系电话为13560466106。6月18日,他将钱汇入指定账号,后来收到短信序列号回复,输入后计算机资料恢复正常。

  另一事主白先生的遭遇和何先生差不多,但是当他把钱汇过去后,对方还要求他买一张100元的神州行电话充值卡,并将卡号及密码用短信发到对方手机,收到后对方才回复序列号,他输入后文件才得以恢复。

  越秀区法院认为,欧阳俊曦所为应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论处。但其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主动供认其涉嫌的犯罪事实属自首行为,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,因此判处有期徒刑四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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