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10.26]三男子不服处罚殴伤交警 涉嫌妨害公务获刑
京华时报讯 24日下午,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3名男子不服交警处罚并殴伤交警的案件。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3人有期徒刑各6个月。
今年4月23日上午8时许,河北承德人白某和刘氏兄弟3人驾驶一辆货车来北京送沙。3人将车内沙子卸至大红门后欲返回承德。为抄近路,货车违反规定开上四环主路。在南四环榴香桥附近,丰台交通支队一名执勤民警将该车拦下,并表示要检查司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,遭到3名男子拒绝。交警欲开罚单时,3名男子拒不接受,并殴打交警,致使当值交警左肘受伤,后鉴定为轻微伤。
3人打完交警后,其中两人躺在四环主路、另一人站在四环主路招手阻拦过往车辆造成交通拥堵,并趁机驾车逃走。6月8日,3人在承德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。
法院认为,被告人白某、刘氏兄弟无视国法,以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,并致一人轻微伤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。因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,法院从轻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