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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3-21 15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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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悉,今天下午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对珊瑚虫版QQ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,认定陈寿福犯侵犯著作权罪,判处三年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人民币118万元。 珊瑚虫QQ网站首页公布了法院的判决结果,同时对判决结果表示强烈不满,并称法院对陈寿福律师的辩护意见及证据竟无任何分析解释!珊瑚虫QQ网站坚持认为:“我们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证明,陈寿福是无罪的。”

珊瑚虫QQ网站截图 陈寿福的辩护律师表示,不了解法院认定和平衡证据的过程,对审理结果无法置评。另外,律师认为,如果确实捆绑过,并且通过这种捆绑获得利益,那么就肯定有罪,这个话题也值得今后关注和探讨。
另据消息,腾讯方面对法院的判决表示尊重。同时认为,保护知识产权对中国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十分重要,法院应该维护用户和企业的合法权利。
此前,珊瑚虫版QQ侵权案分别在2007年12月19、24日和今年3月6日经过三次庭审,并于第三次庭审中提出新的“补充证据”,证明陈寿福的两张银行卡的存款余额单,金额总数为9万1千余元。但庭审不足十分钟,并未当庭宣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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